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

商談注意事項

一、千萬別辭職找工作,工作之餘求職才能獲得誘人的條件

二、談論薪資時機

1.接到錄取信前不談論錢和待遇(口頭錄用仍不能放鬆),也不主動說起你想要的東西 ;若無法避免,有兩種應對方式(A主管B面試者)

    • B:這職務的薪水範圍?
      A:XX~XX.
      B:聽起來非常值得考慮
    • B:說明目前收入情況。並接著說,對我來說,錢不 是最重要的,真正重要的是找到一家適合我的公司,我對此很有彈性。(可再商議)

2.接到錄取信後再開始談判,額外的酬勞和補貼都是可商量的

3.提出最需要協商的三項條件,逐條單獨進行

  • B:非常感謝你們提供的條件。很顯然,你們為此付出極大的努力 ,能有機會為公司效勞,我感到非常高興。
    真的非常感謝XX、YY和ZZ計畫(正合心意的三件事情)。不過,我真的希望能拿到OO(最希望有所改變的事)。在這點上,我們能做什麼討論嗎?
  • B:非常感謝您幫我爭取薪資orOO,我明白您只能做到這一步,但或許我們可以做些別的努力。有沒有別的可能再簽約獎金上做出一點更改?
    A:我們沒有簽約獎金
    B:那能不能安排額外的一周假期?或職位頭銜
    可以變通嗎?
  • 三、若願意接受工作,簡單的對談判協商者付出的時間、考慮或幫助表示感謝,然後接受錄用

四、將條件寫入錄取信中或電子郵件,才能確保得到落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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